让高温补贴发放真正落到实处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7-24 09:58
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仍为12元/天,未发放可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7月22日《楚天都市报》)
盛夏高温,酷暑难当。在高温下劳动的工人和农民工,应该得到更多的人性化关怀,用人单位给他们发放高温补贴是应该的,是人之常情。作为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及务工人员,兑现应得的高温补贴,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可以向企业、施工方提出高温补贴、防中暑措施等合理要求。但现实中,一些务工者只知道在烈日下埋头干而没有想过高温补贴。对高温作业又没领到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应当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作为政府有关部门更要重视和关怀劳动者的基本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强制用工单位对务工者做好补贴和防暑工作,包括建立有关高温作业的规范制度;设立举报热线,对违反工作规范的用人单位及时查处;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各尽所能,给他们送去一片清凉。要加大对建筑工地以及企业内高温作业下劳动者的高温补贴发放的监管,这样才能让劳动者的权益落到实处。(齐振松)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