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简化”证明 错误信息得到更正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7-21 09:20
热线闪回:
7月9日,家住民权县的郝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反映,她从未结过婚,但自己在户口薄上的信息却显示为已婚。这对她在购买房子时造成很大的不便。希望尽快将错误的户籍信息改过来。
郝女士说,不久前准备买房需要用户口薄,才发现上面的信息是已婚。在购房时是不是未婚,需要提供的相关手续不一样。而且对于从未结过婚的女性来说,户口薄上变成了已婚肯定会对以后造成影响。于是她就去派出所的户籍室要求更改过来,但户籍室的人说让找社区民警写报告。找到民警后,又说需要居委会开单身证明并且要两个邻居去派出所做证。
郝女士说,她找到居委会主任。但该主任说对于三十多岁不结婚的事情,没办法开证明。需要找工作单位开证明并盖公章才行。
7月10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到民权县公安局绿洲派出所司所长。他表示在户籍信息联网之后,应该不会发生此类问题。对于郝女士所说,需要由民警调查后才能确定。
对此,记者采访了商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杨勇。杨勇表示,郝女士户籍信息上的婚姻状况从未婚变为已婚,要看是不是提出申请而变更的。如果是自己申请的,那么公安机关不会进行更改。如果没有人提出申请,而是民警根据郝女士的年龄等方面进行推断而更改为已婚的,那么对于错误的判断将予以纠正。
“谢谢记者帮忙,晚报关注到我的事情之后,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联系我了。”郝女士对记者说,7月11日民权县绿洲派出所的民警就联系到她,表示可以简化相关的手续,为她办理户籍信息上的婚姻状况更正。
郝女士说,之前派出所民警要求需要提供居委会盖章的证明以及邻居的证明才能办理户籍信息更正,但在7月11日再次联系到她时,民警说可以简化相应的手续为她进行办理。“说可以不提供居委会的证明了,但是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和两份同事、同学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情况说明。”
郝女士告诉记者,当她将派出所民警要要求的证明材料都准备齐全并送到派出所后,民警为她更改了户籍信息上的婚姻状况,并打印了新的户口薄。“拿到新的户口薄后,终于看到我的婚姻状况更正为了未婚。”
郝女士高兴地说,十分感谢记者对此事的关注和帮助,自己错误的婚姻状况信息得到更改后,不但可以方便办理购房手续,也不会为以后的婚姻造成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