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讯员 杨莹华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4-11 08:24
近日,赵女士从柘城县人民法院领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丈夫的拳头说“不”。这是柘城县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柘城县人民法院3月28日发出的,是对多次遭受丈夫暴力侵害的赵某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保护令当天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从当事人申请到法院完成签发,柘城县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出生”历时不到24小时。
保护令明确: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赵某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赵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此外还特别申明,如果曹某违反禁令,法院将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某和赵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在同年结婚。婚后曹某多次殴打赵某,今年2月18日,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执,曹某再次殴打赵某。随后赵某报警,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为轻伤。3月28日,赵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家事法庭受理了此案。经审查,曹某的暴力行为属实并具有持续性,法院遂裁定发出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