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床收费应减少 多收的钱已退还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3-28 07:59
3月9日家住梁园区的胡先生向《晚报帮办》求助,他爱人在商丘市中心医院住院时,因病床紧张,一直是在走廊内的加床上治疗的,但是其账目清单上所显示的床位费却和病房内的一样,都是每天17元。
胡先生说,就床位费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曾经向医院内的医护人员提出过异议,但却只得到了“就是如此规定”的解释。
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发改委物价办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医院加床的床位费应该按照正常病房内床位费的70%收费,否则就是违规收费行为。
3月24日上午,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商丘市中心医院财务科和物价科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走廊内加床的床位费是按照正常病房内床位费的70%收取的,如果加床的床位费按照病房内床位费标准的17元来收取的话,可以向护士长反映,退还多收的费用。
再报告
3月24日,记者将有关走廊内加床收费标准的情况告诉了胡先生,建议他前去商丘市中心医院按照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昨日上午,胡先生高兴地对记者说,已经去医院办理好了退款手续。
“我今天上午去了市中心医院,找到了物价科的工作人员。她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并办理了退款手续。因为我爱人在该院住院的一周多时间里,都是在走廊内的加床上进行的治疗。医院按照正常床位费每天17元收费后,昨日上午医院将多收的30%床位费退还给了我。一天退了5元钱。”胡先生对记者说。
随后,商丘市中心医院物价科的工作人员也联系到记者,就退费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