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必须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晚报首席记者 鲁 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3-27 08:51

热线显示: 家住睢阳区的霍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反映,她所在的企业生产线不能停滞。在春节假期期间,工人也都在工作。现在申报加班费时,其领导称农历除夕为工作日,当天上班的工人不算加班。

本应该按照正常申报的加班,因领导称除夕当天并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算是加班,而申报不成。无奈之下霍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进行求助。

“我们报加班费的时候,对领导说是今年的除夕是节假日,上班的职工都应该报加班的,但是领导却说当天是工作日。”霍女士说,虽然职工找出了网络上春节假期的相关内容,但该领导却称网上的信息没有公正性,需要职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明才行。“领导说让我们找印有国家对于春节假期放假通知的报纸,才能采信。不然的话,就不能就除夕当天上班申报加班费。”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的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2017年春节放假日期为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记者从商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劳动法》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在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但是对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支付300%的加班费,不得以补休或其他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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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必须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2017-03-27 08:51   晚报首席记者 鲁 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热线显示: 家住睢阳区的霍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反映,她所在的企业生产线不能停滞。在春节假期期间,工人也都在工作。现在申报加班费时,其领导称农历除夕为工作日,当天上班的工人不算加班。

本应该按照正常申报的加班,因领导称除夕当天并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算是加班,而申报不成。无奈之下霍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进行求助。

“我们报加班费的时候,对领导说是今年的除夕是节假日,上班的职工都应该报加班的,但是领导却说当天是工作日。”霍女士说,虽然职工找出了网络上春节假期的相关内容,但该领导却称网上的信息没有公正性,需要职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明才行。“领导说让我们找印有国家对于春节假期放假通知的报纸,才能采信。不然的话,就不能就除夕当天上班申报加班费。”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的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2017年春节放假日期为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记者从商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劳动法》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在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但是对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支付300%的加班费,不得以补休或其他理由拒绝支付。

责任编辑: 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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