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产禁卖禁烧纸钱不妨循序渐进
何 勇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3-20 08:15
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有关事宜的通告,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和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3月16日《北方时报》)
焚烧纸钱等习俗,是不是属于一种封建迷信行为,笔者不敢妄下结论,但在现代社会的今天,这确实属于一种陋习,是一种不文明的祭祀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生产纸钱,浪费了大量的森林资源;焚烧纸钱,直接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影响了市容。一些市民在市区道路、街道上焚烧纸钱,还加重了环卫工的工作负担和劳动强度。而且,从安全角度说,在祭祀活动中焚烧纸钱,极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每年清明节前后这类火灾事故频发。哈尔滨以红头文件方式禁止生产经营焚烧纸钱,应当说出发点是善意的,主要是顺应现代文明要求,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祀。
事实上早在1894年,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给李鸿章的上书中就建议禁烧纸钱。孙中山先生说:“我中国之民,俗尚鬼神,年中迎深赛会之举,化帛烧纸之资,全国计之每年当在数钱万。此以有用之财作无益之事,以有用之物作无用之施,此冥冥一大漏卮,其数较鸦片为尤甚,亦有国者所当并禁也。”而且,近年来,包括笔者在内的有不少人呼吁直接禁止生产经营焚烧纸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网上祭祀或鲜花祭祀,而不是像老一辈人继续采用燃放鞭炮、焚烧纸钱方式祭祀。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祭祀活动中焚烧纸钱与过年燃放鞭炮一样,都是传承千年的习俗,在一些地区、老人心中还是深入人心的习俗。在这样的背景下,直接粗暴地禁止生产经营焚烧纸钱,可能引起民众的反感。很多民众会选择偷偷摸摸地生产经营焚烧纸钱,这将大大加重执法成本,结果可能是事倍功半。
针对民众焚烧纸钱这一陋习,笔者以为,应当采用限制燃放鞭炮的路径,循序渐进地禁止生产经营焚烧纸钱,既让民众拥有一个过渡期,慢慢适应和选择文明祭祀,也给纸钱生产企业有足够时间转型,而不是现在“一刀切”禁止。第一,大力宣传、引导和呼吁大众自觉拒绝焚烧纸钱,采用文明祭祀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众人物要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像影视剧开机的烧香祭拜仪式不妨先停了。第二,划定禁止焚烧纸钱的区域,比如市区道路、公园、陵园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对于在相对安全的区域,应当允许民众焚烧纸钱,寄托哀思。第三,对于居民焚烧纸钱引发火灾等事故的,要依法严惩,不能轻饶。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让民众认识到焚烧纸钱存在的危害和后果以及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