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也不能喝
陈鲁民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3-07 09:43
有一种“喝汤论”,是小贪官与大贪官相比发出的“不平之声”。贪官邹平在四川蓬安任县长时期,曾因公然收礼被批评,就在会上公开顶撞县委书记说:“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他喝“汤”喝上了瘾,越喝越想喝,最后因多次受贿2420余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从披露的许多案例来看,不少贪官的腐化堕落,都曾以“喝汤论”作为理论基础,为自己打气壮胆,寻找心理支持;而其贪腐轨迹也大都是先从喝“汤”开始的,喝着喝着就不满足了,想尝尝肉味,吃了瘦肉还想吃肥肉,吃了回锅肉还想吃酱肘子,贪得无厌,欲壑难填,自然也就离进监牢不远了。
可见,一个领导干部要想洁身自好,不做贪官,善始善终,就必须树立这样的坚定理念:从政期间,不仅不能吃“肉”,“汤”也不能喝,要远离酒色财气。如果心理不平衡,实在是眼馋开发商的日进斗金、富甲一方,那就不要入仕从政,索性也去下海经商,办厂盖房,到那个时候,不论你是吃“肉”还是喝“汤”,都没人干涉。可是,你既然做了公仆,吃了官饭,那就要按公家的规矩来,不义之财,哪怕是一分钱也不能收,不洁之“汤”,一口也不能喝,喝了肚子要疼的。
最近,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入狱20个月,成为香港有史以来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首位政府最高官员。看看他的罪状,计有隐瞒东海花园租务、住酒店刷信用卡挣积分、接受别人赠送的旧跑步机、为儿子通融考试等。这些个事,不仅远非吃“肉”,恐怕连“汤”都算不上。可是,信奉“零容忍”原则的香港廉政公署,却不肯放过他,照样要拿他是问,因为在他们眼里,公职人员做事须“比白纸更白”,遑论“喝汤”,就是闻闻“汤味”都不允许。
再看看前国民党领导人马英九,曾被他的政敌像过筛子一样全方位查询,想找出他在贪腐方面的毛病,以把他搞臭。可是却毫无收获,因为马英九一向是“不粘黑金的锅,不粘台独的锅,不粘酒色的锅”,是著名的 “不粘锅”。他自律极严,小心谨慎,不仅从不吃“肉”,不喝“汤”,就连“汤味”都不沾。平时吃饭几乎一天两顿只吃盒饭,即使要出席不得不去的应酬,也吃过盒饭才去。在应酬宴上,他以水代酒,几乎不吃东西。清心寡欲到这个份儿上了,自然是百毒难侵。
平心而论,领导干部的生活待遇固然无法与大款老板比,但比一般群众还是要强很多,政治待遇与社会地位就更不用说了,不需要另外“吃肉喝汤”也可以过得很好。如果不知轻重,本末倒置,放纵贪欲,偏要冒险去“吃肉喝汤”,那就肯定难逃法网,早晚会付出沉重代价。这样的前车之鉴举不胜举,教训沉痛,但总是有人要“冒死吃河豚”,迟早有他后悔的一天。
“汤”也不能喝,为官者当谨记,算是“护身符”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