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新农保养老金发放迟系“未完成交费”所致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实习生 别时临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2-28 09:07
热线显示:家住宁陵县的徐先生来到报社求助说,妻子是1953年生人,在交了新农保参保费后,从2013年起,按年满60周岁就应该开始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但他的养老金直到2015年11月才开始发放。
本报讯 家住宁陵县的徐先生求助称,2012年时,他未满60周岁的老伴黄女士按照当时的政策要求,以每年100元的最低交费标准,交了15年的新农保参保费1500元。可是三四年过去了,到2016年3月一共才领到750元的养老金。
昨日上午,来到报社的徐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宁陵县城郊乡潘庄村,身患肝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妻子黄女士,是一位身患类风湿的病人,食指和中指已变形,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2012年新农保政策在宁陵县试点。规定说已年满46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应按年交费,也允许补缴,并享受相应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徐先生说,黄女士当时正好59岁,因为家庭经济拮据,生活艰难,于是她就按照最低交费标准一次性交了1500元的新农保参保费。
“2013年9月份,我到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去领老伴的养老金,负责人让我把她的身份证复印件留下来,说要一个月之后才能领”。徐先生说,2014年元旦假期过后,徐先生听说村里有人已经领到了新农保养老金,而老伴的却还是没有消息,于是就再次到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询问,负责人说查不到黄女士的信息,让他回家再等等。
徐先生说,此后多次询问,却始终没有消息,直到2014年10月,县、乡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均说他需要再补交100元的参保费。于是他又找到村干部,又交了100元。
直到2016年1月份,徐先生终于替爱人黄女士领到了养老金,可是存折里却只有720元,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15年11月到2016年3月。徐先生说,直到2016年的3月才领到补发的2015年养老金,而2013年10月到2014年10月的始终没有发放。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商丘市人社局农村养老保险科的科长李河,他说会在了解情况之后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昨天下午,宁陵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刘俊山对记者说,因2013年9月黄女士才年满60周岁,所以按照规定需要交纳当年的参保费,“因为徐先生在2012年认为已经交够了,就没有在2013年交当年的参保费,所以在年满60周岁的时候还差一年的参保费没交,因此也无法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而在补交之后,才能开始领取新农保养老金”。
“2012年正是新农保在宁陵县实行的第一年,规定是在年满60周岁的当年还要按时交费的。但开始的时候规定,生日在6月30日之前的可以免交年满60周岁当年的参保费,但在2014年初就修改为不管生日是几月都要在年满60周岁的当年交纳参保费。”刘俊山说,因为黄女士没有交纳年满60周岁当年的参保费,所以只能在补交之后领取养老金,“未完成交费期间是不可以补发养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