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全面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快来看看您的水费涨了多少

通讯员 潘奇兵 朱兰花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1-23 09:13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2017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要求,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力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调研、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决定将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40元。夏邑县、虞城县、民权县、睢县、宁陵县、柘城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20元。

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凡是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对取水设施已安装计量装置的自备水源用户,其用水量按照计量值计算;对未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03-2016 商丘网 版权所有

首页  |  商丘  |  专题  |  网视  |  图片  |  金融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民生
下月起我市全面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快来看看您的水费涨了多少
2017-01-23 09:13   通讯员 潘奇兵 朱兰花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2017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要求,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力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调研、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决定将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40元。夏邑县、虞城县、民权县、睢县、宁陵县、柘城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20元。

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凡是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对取水设施已安装计量装置的自备水源用户,其用水量按照计量值计算;对未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责任编辑: 贺宇
 相关阅读:
百姓呼声 进入频道 >>
污水时常冒出 居民希...
连接变压器电缆存隐 ...
睢阳区公用事业局:这段华夏路绿化树和路灯都在考虑中
高高兴兴搬新家 为何电价如此高
精彩图片 进入频道 >>
“两城”联创在行动
非遗产品网销俏 贫困...
酷暑难耐哪里去 纳凉...
超载了
党媒推荐 进入频道 >>
   
    版权声明:商丘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网联系电话:0370-2628098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0120156001 豫ICP备05019403号 公网安备 41140202000008号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