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先生在朋友的告知下来到了商丘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梁园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室,眉头紧锁的说道:“前段时间我们几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在交警队调解赔偿问题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队的人说让我们走诉讼途径,我知道走诉讼耗时耗力,而且我们的数额也不大,总共就两辆车还有一些公共设施的损失。我听之前在你们这处理过事故的朋友说来这能调解,你看看我们该怎么办?”
事故经过:一辆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刮蹭住电缆线,电缆线又刮蹭住罗先生和任先生分别驾驶的小型客车,造成三方车辆损坏,电缆线等物品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大货车承担主要责任,电缆线所属公司承担次要责任,罗先生和任先生无责任。
经查,大货车在商丘国寿财险投有交通强制险;在郑州国寿财险投有第三者责任险。这起事故虽然造成损失金额不大,但是处理起来却比较麻烦,共涉及到六方当事人:货车车主、商丘国寿财险、郑州国寿财险、电缆线所属公司、罗先生和任先生。商丘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商丘国寿财险负责调解对接的王经理取得联系,经过王经理积极协调,商丘国寿财险与郑州国寿财险首先达成异地通赔共识。后经商丘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最终六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并拿到赔款。
这是商丘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第一次成功调解涉及多方损失的案件纠纷,也是调解中心面向更加复杂化案件调解的一个有益探索,拓宽了调解中心的可调案件范围,为今后的调解工作积累了经验,使调解中心的功能与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