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变身“出租车”
10位车主被罚款
晚报首席记者 翟华伟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6-05-25 08:39
“车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然而,一些私家车却变身为“出租车”从事出租车经营。近日,我市10位私家车车主因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每人被罚款5000元。
据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侯正权介绍,为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黑出租”办公室会议精神,梁园区运管局积极组织,对所辖地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的经营者进行了重拳打击。
侯正权说,通过连续多天的行动,执法人员发现10辆私家车存在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行为。
侯正权说,《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车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这也意味着私家车未经许可是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经营性运输的。根据有关规定,上述10位私家车车主每位被罚款5000元。
侯正权说,希望市民积极拨打交通运输的服务电话1232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