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市纪委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4-01 08:12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豫驻商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2016年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委省政府意见、市委市政府落实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巩固成果。要针对本地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各项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文明祭扫,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严禁以扫墓祭奠名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严禁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加强对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管理,做好公车封存工作;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党政机关使用公款接待非执行公务人员吃、住、行、游等,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回乡省亲、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指使或接受基层单位宴请、安排住宿及出游等。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采取有效管用措施,坚决避免“四风”问题发生。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使用好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系统,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既要对违规当事人严肃查处,也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四个不为”、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问题,严查快办,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强震慑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中共商丘市纪委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