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医院: 医疗救护车不出县城不收费 出了县城每公里2元钱
记者 鲁超 实习生 宋帆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6-03-21 09:07
闪回
3月7日,家住夏邑县会亭镇南街村的常先生打来求助电话说,他弟媳因早产到夏邑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但情况紧急,夏邑县人民医院称无法救治,用带有一名护士的救护车将他弟媳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事后收取1000元的费用,医院告知是救护车和护士的护理费用。常先生想通过报社咨询有关部门,收费是否合理。
常先生说,当时到夏邑县人民医院的时候,没在那里进行检查及治疗,直接就被救护车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虽然救护车上有一个护士,但路上没有输液或者采取其他的治疗措施,到现在都不明白,这1000元收的都是哪些费用,家人在次日前往夏邑县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时也遭到了拒绝。
3月16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到夏邑县人民医院医政科王科长,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将会根据记者提供的常先生的手机号码,向常先生进行了解和核实。随后,记者再次与常先生取得了联系,“医院今天是跟我联系了,说医院对这个事情不知情,等调查清楚以后再给我回复”。
再报告
3月16日傍晚,记者接到了常先生打来的电话,“记者同志,真是不好意思,这是个误会,多收的钱当天都退回来了,1000元钱医院全部都退回来了,退给我弟媳妇的娘家姐了,但是她一直没给我们这边说,所以造成了这个误会。”常先生说,弟媳被救护车接送的当天,夏邑县人民医院确实收取了1000元的费用,但因收费不合理,已经全部退回了。
对于医院收取1000元救护车及护士护理费之后,为何全额退回,常先生称,医院说是义务奉献,不收费了。
但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常先生提供的其弟媳姐姐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3月18日下午,记者收到了夏邑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绍光的电话,他表示医院已经查实了此事,并就此进行了处理。
随后,刘绍光发来的关于对司机班等违规收费处理决定的夏邑县人民医院文件,文件决定:给予医院司机班王文兵及主管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该科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司机班及出诊医护人员违规收取患者付女士共计700元的费用,全部退给患者;且对当事人员给予5倍罚款(共计3500元)。
3月18日下午,收到文件后,记者还是不明白当天多收的医疗费到底是何时退还给付女士家人的,是不是如常先生所说,当天就已经退还给付女士的姐姐。
于是,记者联系到了夏邑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绍光,“按照省里面的规定,医疗救护车的收费标准是不出县城不收费的,出了县城每公里2元钱,护理费和出诊费各10元,所以这次这个患者的医疗和转送费用合计是300多元,多收的费用是昨天退还给患者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