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
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食物
晚报首席记者 贾若晨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6-02-01 09:03
河豚、野生蘑菇这些“禁品”不要食用,易过敏食物也要特别注意……在家庭聚餐和外出就餐时,这些看似普通的小细节,很可能会影响到一家人的身体健康和心情。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引导群众合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群众注意食品的购买、储存和加工环节,选择购买外观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按“熟上冷下”顺序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群众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一旦食用完食物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并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群众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