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贺广银
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监督问责
晚报记者 刁志远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6-01-01 07:46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请您谈一谈这一特点在两部党内法规中有何具体体现?
贺广银:《准则》和《条例》都突出了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的特点。这两部党内法规之所以突出“关键少数”,是因为作为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如果不加区分、“一刀切”,在监管上就容易精力分散、流于形式,最终导致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作用非常关键。这个群体如果出了问题,对国家的发展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党员领导干部的标杆、示范带动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从严治党只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所以,《准则》和《条例》既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又突出重点,严管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二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
记者:作为城管局纪检组长,请您谈谈下一步在城管局系统内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
贺广银:两部党内法规转变了我们以前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重点也由以前“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转变工作方式,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抓教育。以《准则》《条例》的学习为契机,结合我局前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自觉遵纪守法,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的心上、脑海里。二是抓执行。我们要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只有多批评人才能少处理人,严管干部就是爱护干部。下一步,我们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约谈提醒,防止其违纪破法。三是抓问责。今年以来,我局共给予5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7人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市直工委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下一步,局纪检组将继续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