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合规自用车辆 仍可凭证通行
晚报首席记者 邵群峰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5-07-31 09:22
●集中整治营运三轮四轮及不符合规定的三轮四轮的违法、违规行为
●办理标识牌、登记证的时间截至2015年8月15日
8月1日起就开始查车了,我的电动车牌照还没办好怎么办?我的电动车手续不全,是不是过了7月31日就没有上牌机会了?面对广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普遍存在的疑虑,昨天,晚报记者专门咨询了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商丘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实施意见》,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排查摸底,填写《商丘市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排查登记表》的时间,截至2015年7月31日24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市区常住居民自用的且符合规定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办理标识牌、登记证的时间截至2015年8月15日。
需要注意的是,自8月1日起,各执法部门主要查处在市区整治规范区域内的营运三轮车、营运电动四轮车和不符合办理标识牌、登记证条件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办理标识牌、登记证条件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暂时未取得车辆标识牌的,凭社区居委会盖章的《商丘市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排查登记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仍可在市区整治区域内通行。
随着办证上牌条件的放宽,办证上牌车辆大幅增加,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办证任务。因此,为进一步简化程序,对无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不全但符合尺寸标准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不用再到辖区派出所盖章,只需持两名或两名以上邻居证明、个人身份户籍证明,经居委会签字和社区盖章后,即可进行办证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