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抚养权大动干戈执行法官悉心和解结案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边丽娜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9-18 09:19
“想想也是,我就是啥都不为,也得为孩子的学习、生活考虑,我同意孩子先跟着他爸爸,只要孩子安定幸福,我就满足了……”9月1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焦某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结婚没几年,因俩人婚前缺少了解,婚后又长期在外打工,导致感情基础一般。两人常常因为家庭矛盾、子女抚养问题争吵不断。焦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提出和丈夫离婚。“我为了这个家,拼死拼活在外工作,你却一心一意想要离婚,我不同意!”王某认为妻子焦某纯属没事找事,坚决不同意离婚。
2018年7月3日,焦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在法庭上看到婚姻无望的王某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请求,约定双方每人养育一个孩子,互相不支付抚养费,焦某的婚前嫁妆归焦某所有。协议生效后,王某却反悔,坚决不同意把孩子交与妻子抚养。8月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吕峰首先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如果简单地把孩子当做一件物品进行执行,会伤害孩子的心灵,也会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
据此,承办法官从家庭、孩子等角度全力和解。无奈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未达到预期的和解效果。
眼见和解又陷入僵局,吕峰又耐心地安慰焦某:“一个和谐的家庭,不仅需要充裕的经济支撑,也需要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关爱。这几年,孩子们一直随王某在外地上学,现在正值开学季,你让王某这时把孩子交给你,对孩子一定是个打击。你可以先让孩子在王某那上着学,春节后孩子放假再和孩子沟通,让孩子回到你身边。”
回想结婚几年的点点滴滴,听着法官推心置腹的话语,焦某最终点头同意先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拉回自己的嫁妆。于是一起可能引发冲突的抚养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