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住宅电梯配置标准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2-16 09:59
重庆市城乡建委近日发布《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新建住宅电梯的配置、选型、安装和维护保养。《标准》规定,当每层居住人数超过24人,层数为24层及以上,电梯数量不应小于3台;层数为35层及以上时,电梯数量不应小于4台。《标准》规定高层住宅建筑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千克,并设为强制性条文。《标准》还规定,电梯从主楼层直升至最高服务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秒。住宅电梯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米/秒,高层住宅建筑应进行专项电梯客流分析设计,且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5米/秒。为积极应对老龄社会,《标准》将原来设置电梯的层数要求从“七层及七层以上”改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标准》表示,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宜设置电梯。《标准》提出,安装在同一住宅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并明确了可以立即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的电梯故障条件。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