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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实现城镇居民“老有所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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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7日09:时20分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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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报业网讯:
新华网广州8月6日专电(记者车晓蕙)为保障无定期养老待遇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广州市近期推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将使没有工作的城镇老人,也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根据这一办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广州市户籍满10年,没有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可自愿参加该办法的养老保险。这一办法的实施,将使广州市12.7万没有退休待遇的老年居民受益,为此,广州市、各区财政每年将多投入3亿元左右。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参保时距75周岁的年限,按每月20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选择逐年缴纳,即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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