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报业网讯:
春节临近,一些商家为吸引顾客、增加销售额而实行“特价”销售,让利百姓。但有相当一部分商家却滥用“特价”的招牌,欺骗顾客。为此,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当心“特价”陷阱,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各市场的商家门前随处可见“跳楼价”、“挥泪大甩卖”、“打折最后3天”等诱人的广告语,一些繁华的商业区和商业街淹没在一片“狂甩猛降”、“买一赠二”的销售声中。这些“特价”商品,主要以服装、食品和家用电器为主。令人不解的是,某些新上市的商品也“特价”销售。
难道商家都是“赔本赚吆喝”吗?一位服装摊主道破了其中的奥秘:市场价300元一件的羊毛衫,打着“清仓甩卖,原价1000元,现价400元”的幌子,很容易卖出去。买者高兴,卖者又多赚了100元钱。
经营者实际上是利用了消费者“图便宜,少花钱”的心理,引诱、误导消费者跳入“特价”陷阱,从中牟利。一位消费者在一家商店买了一套“特价”名牌西装,回到家里才发现袖子有问题。次日,他找到这家商场,却被营业员告知说“特价商品,概不退货。要么换一件,要么换成相同价值的其他商品”。可换的几件西装依然存在问题,无奈之下,他只好在营业员的劝说下,把西装换成了本不想买的夹克衫。类似问题在食品、家电等商品销售中也时有发生。
专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被一时的“小利”迷惑,应该多了解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认清“特价”陷阱,买到真正物美价廉的“特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