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报业网讯:
针对“一日游”市场的现状,北京市旅游局对从事“一日游”经营业务的旅行社提出服务规范要求。今后,旅行社将必须与“一日游”旅游者签订出游合同,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安排。
除上述要求外,北京市旅游局还作出细致规定:旅行社应将“一日游”明码标价,不得低价招徕,严禁上车后再加收费用;要向游客明示用餐标准,旅行社选择用餐的餐馆必须是旅游星级餐馆。
此外,北京市旅游局还要求旅行社必须与餐厅、汽车公司等相关接待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旅行社必须为“一日游”旅游团队配备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导游证的导游员,导游员在接待旅游团时必须佩戴导游证并持有盖有旅行社公章的行程表;旅行社不得以“不能成团”或“车辆不足”等借口拒绝接收游客的报名。